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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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 |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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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0:08:38
(最新編修時間 2024-11-01 10: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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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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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處/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 |
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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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資】原民會114年原住民族青年暑期工讀計畫
為協助原住民族青年學子瞭解職場生態、增加工作經驗,本會自103年度起,辦理原住民族青年暑期工讀計畫,迄今累計5,210名青年受惠,期鼓勵青年利用暑假嘗試原住民各族公共事務或累積職場經驗,安排相關職場體驗工讀,提供學習性的工作訓練與職涯課程,近距離認識職場現況、工作實務及解決方法,瞭解原住民族各領域事務與文化發展,並給予安全的工作環境,增進對原住民族事務與產業的認同與興趣,提升就業競爭優勢。
一、用人機關及工讀地點:
(一)政府部門:各級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公(國)營事業機構。
(二)非政府部門:應為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團體(團體,指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者,但不包括政治團體)、依法登記立案之非營利組織、原住民族機構、法人或團體或受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
(三)其他經本會認定符合政策特殊需求者。
(四)公(國)營事業機構及受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清冊【附件1】
二、計畫對象:
報名時具原住民身分且年齡在16歲以上至35歲以下(計算至114年7月1日足歲者)之本國籍在學學生,並應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高級中等學校:高中(職)二、三年級學生。
(二)專科:五年制專科二年級以上學生、就讀專科一年級至二年級學生。
(三)大學院校:一般型(科技型)大學校院(如不分系、學士學位學程、在職專班、進修部及學士後等)學生。
(四)研究所:研究所一年級學生。
(五)參加本計畫原則以「從未參加」者為優先。
三、工讀生名額:預計提供700名工讀生名額。
四、網站公開職缺:本會於114年1月31日前公開職缺,得自本會機關官方網站(http://www.cip.gov.tw)或原JOB原住民族人力資源網(http://iwork.cip.gov.tw)查詢,並函請承辦機關併同公開於其官方網站。
五、報名甄選:申請工讀學生原則採「線上」方式報名甄選,申請報名期限至114年3月15日止,請至本會原JOB原住民族人力資源網(http://iwork.cip.gov.tw)「會員登入」申請帳號後,進入工讀專區線上報名甄選,若逾時報名則無法使用報名系統。
六、本會原則於114年5月30日前於本會網站公告「錄取同意上工」之工讀學生名單。
五、分發報到
(一)承辦機關通知工讀學生應於114年7月1日至用人機關報到。
(二)工讀學生應準時至用人機關指定地點報到,並提供存摺封面影本予用人機關作為撥付薪資用途。逾期未報到者,即喪失工讀資格,承辦機關得辦理遞補事宜。但工讀學生確有重大理由無法如期報到之事實,用人機關得與工讀學生協調擇期報到,並將延期理由及協調結果通知轄區承辦機關。
(三)用人機關應指派專人輔導,及清楚告知工讀學生各項權利義務(如工資及撥付時間、工時及請假程序、工作規定及內容等)後簽訂工作契約書(請參考勞動部契約書範本),並應檢送1份至轄區承辦機關核備。
(四)工讀學生如未滿18歲者,依民法相關規定,其所訂立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書面同意),始生效力。
(五)用人機關應按時申請及發放薪資,和辦理勞保、健保、勞退等相關扣繳,並應遵守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若有未符之情事,則撤銷核配工讀之資格,及通報轄區勞工局(處),若有積欠薪資情形,則由轄區承辦機關代為撥付所欠工讀薪資,並向用人機關追繳回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