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雜費調整理由及計算方法
一、 調整理由:
(一) 學雜費收入悉數納入校務基金預算,考量社會整體經濟發展及弱勢家庭學生經濟負擔及就學權益,本校自92學年度調整3%以來,已連續多年未曾調整學雜費收費標準。
(二) 惟為因應校務正常運作、充實教學資源,改善軟硬體教學設施,且申請減免學雜費的學生人數及各項獎助學金所需經費逐年增加,生活物價指數也不斷升高,學校財務收入已不敷支出,短絀情況日趨嚴重,因此有調漲學雜費的需求。
(二) 惟為因應校務正常運作、充實教學資源,改善軟硬體教學設施,且申請減免學雜費的學生人數及各項獎助學金所需經費逐年增加,生活物價指數也不斷升高,學校財務收入已不敷支出,短絀情況日趨嚴重,因此有調漲學雜費的需求。
二、計算方法:
本校如調整學雜費,將會依循99.9.6教育部修正之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第5條,於教育部依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年增率、受僱員工薪資年增率及其他相關指標所核算出的調幅範圍內調整。
上次更新時間:2019/4/18 下午 04: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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