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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單位
學務處
時間
2022-11-30 16:40:04
發佈者
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人氣
128

112年義務役男出境觀光說明

1-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自112年1月1日起,民國93年次出生男子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役男身分,如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國應經核准。

2-民國93年次出生尚未履行兵役之義務役男出境觀光可經由該署網站主題單元進入,連結至系統(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app/Departure/main)申請短期出境,經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者,將立即核准出境,列印核准通知單後,自核准當日起1個月內可多次使用通關出境,並請役男於出國日3天前完成出境之申請。

★相關網址: (另開視窗) 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app/Departure/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