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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專區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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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2023-02-15 10:44:18
發佈者
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人氣
116

轉知花蓮縣政府「111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內申請至4月6日止

轉知花蓮縣政府「111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內申請至4月6日止

詳見相關連結,請符合資格有意願申請同學於期限前將資料交至課指組

申請資格︰
(一)設籍花蓮縣6個月以上。
(二)未享有公費待遇或未請領政府機關核發之獎學金。
(三)持有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四)無懲處紀錄且在校學業成績(或一般學科)平均80分(甲等)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