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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專區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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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2023-02-24 10:43:07
發佈者
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人氣
107

轉知新竹市政府「111學年第2學期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內申請至3月31日止

轉知新竹市政府「111學年第2學期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內申請至3月31日止

詳見相關連結,請符合資格有意願申請同學於期限前將資料交至課指組

申請資格:
凡設籍新竹市6個月以上,於國內公私立研究所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及碩士學分班、空大除外)、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在職專班及學分班、空大除外)、高中職校及新竹市市立國民中學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且未享受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並具下列條件者:
(一)各項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而無不及格科目,無懲處紀錄(銷過者視為無紀錄)。國中含學習領域及日常生活表現﹔高中、大學、碩士班含學業成績、操行成績2項。
(二)家境清寒者,由學校校長、訓導主任(學務主任)及導師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