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專區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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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專區 |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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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10:41:25
(最新編修時間 2025-03-04 10:5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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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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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
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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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花蓮縣政府「113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內申請至4月7日止
轉知花蓮縣政府「113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內申請至4月7日止
請符合資格有意願申請同學,於期限前將資料交至課指組
申請資格︰
(一)設籍花蓮縣6個月以上。
(二)未享有公費待遇或未請領政府機關核發之獎學金。
(三)持有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四)無懲處紀錄且在校學業成績(或一般學科)平均80分(甲等)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