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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16: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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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重申各校應以最新表格申請「本部114年度補助大專校院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多元教學實施畫」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全民國防精神動員教育活動實施要點」、「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辦理。
二、旨揭補助案申請計畫,本部已於114年2月24日通函各校,其中「經費申請表」舊表已更新版本(附件1),請各校正確填寫新增受領人資訊。
三、本案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申請補助者如符須表明身分者,應檢附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附件2),案內私立學校係屬非營利法人,提醒各私立大專校院申請案須隨文檢附及補件「身分揭露表」,補件資料正本寄本部承辦人(地址:100024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72號5樓鄭舒怡教官)彙辦(補件免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