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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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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2025-09-09 16:54:52
發佈者
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人氣
35

轉知彰化縣114學年度第1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內申請至10月3日止

轉知彰化縣114學年度第1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內申請至10月3日止

請符合資格有意願申請同學於期限前將資料交至課指組

申請資格:
(一)本獎學金所稱自強,係有下列情形之一:
1.依社會救助法規定,經彰化縣政府核定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
2.依內政部「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實施辦法」規定,經核定為甲、乙、丙級扶助家屬。
3.符合「彰化縣政府辦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實施計畫」第肆點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子女教育補助相關規定,經彰化縣政府社政單位認定者。
4.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班導師認定並由學校出具書面證明者。
(二)凡設籍彰化縣滿6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學校自強學生(不含空中大學、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之學生),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而未享有政府其他獎學金者:
1.彰化縣國民中小學(含縣立高中國中部)學生前一學期之學期平均成績80以上(等第甲等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身障學生得不採計健康與體育領域成績。
2.高中(職)、大專(院)校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甲等)以上,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80分(甲等)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記錄。身障學生得不採計體育成績。
3.大專(院)校(不含公費生)研究所之碩士、博士班申請標準同上二款。

申請表連結:https://newboe.chc.edu.tw/open_file/&6&14&78&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