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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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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2026-02-03 09:20:07
發佈者
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人氣
3

114學年度第2學期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請盡速提出申請

114學年度第2學期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請盡速提出申請

請符合資格同學盡快填寫申請表後繳交至課指組或生輔組

申請資格詳見附件

說明:

一、為促進教育資源妥適運用,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第4點、第5點及第6點已明定各教育階段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金額、申請作業逾期不受理、補助資格限制及重複領取應繳回等規範。
二、為免助學金重複溢領及維護權益,同學如符合其他機關提供之助學金,請確認最適補助方案。
三、本學期之低收入戶資格有效日期為115年1月、2月、3月之3個月份中取得者,皆可申請,但如於受理期間已向各區公所提出申請或申復者,亦可申請,本案委辦學校將與相關單位查調,經查調仍未具有低收入戶資格者,將不予受理。

★相關附件: (另開視窗或檔案下載)

  1. 申請表.pdf (大小:176 KB 時間:2026-02-03 09: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