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專區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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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專區 |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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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 10: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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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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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
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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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115年度嘉新獎學金由3月13日申請至4月6日止
轉知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115年度嘉新獎學金由3月13日申請至4月6日止
詳見相關連結,並請符合資格有意願申請同學於期限前自行提出申請
並請提出網路申請之後,隔天務必告知課指組承辦人員(分機312),才可於期限前進行複核
一、申請資格:
(一)大學校院或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在學之學生
1.本款所稱大學校院學生,係指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技術學院、二專,或五專四、五年級,修習畢業後可取得學士或副學士學位的學生,不包含研究生、短期進修班學生。
b.本款所稱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係指就讀五專一至三年級,或國內普通、技術、綜合、單科高級中學之學生。
(二)具政府機關核定之家境清寒或身心障礙資格
(三)近一學期(114-1學期)成績
1.具家境清寒身分學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學科低於60分;
2.具身心障礙身分學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0分以上。
3.以上成績如係以優、甲、乙等做為評級,請向學校申請原始成績;成績如以GPA評級者,請附學校的換算百分制成績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