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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單位
學務處
時間
2026-03-04 13:40:41
發佈者
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人氣
27

臺南市政府辦理115年「廉青人」校園誠信營隊活動

一、依據該府「115年廉政工作計畫」辦理。
二、為深化廉潔誠信教育向下扎根,該府近年結合該市大學社團於國小辦理校園誠信營隊,成效良好。115年賡續結合大學社團,透過寓教於樂方式,將廉潔誠信理念深植校園與學子。
三、旨揭計畫說明如下:
(一)參加辦法:
1、本活動採三階段辦理:
(1)書面審查:以社團為單位(得跨社團組隊)提報活動計畫書,由該府政風處進行審查,擇優通過者得辦理營隊活動。
(2)實地評核:營隊執行期間,由該府政風處派員至活動現場進行評核。
(3)成果發表:各社團進行成果與心得分享,並由評審委員現場評分。
2、三階段評核成績將依比例加總,據以評定名次並頒發獎勵。
(二)活動時間:
1、活動計劃書收件期間:即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止,請將活動計畫寄送至承辦人電子信箱(fish16245@mail.tainan.gov.tw),並以電話確認收件(06-2991111分機8259,承辦人劉于華)
(1)書面審查:115年5月,審查結果將函發所屬大專院校。
(2)各校營隊辦理時間:115年6月至10月,並於營隊辦理完畢後一個月內提送成果報告(格式如附檔)。
(3)成果發表會:115年12月上旬辦理,並於現場頒發禮券。
(三)獎品:完成三階段任務之社團,依評定名次頒發禮券:第1名至第3名各新臺幣1萬元、第4名至第6名各8,000元,其餘名次各5,000元,供社團自由運用;倘未於期限內(115年4月30日)繳交活動計畫者,僅補助餐點(以一餐為限)及保險費用。
(四)活動地點:基於學童安全考量,活動地點原則以國小校內為限。
(五)參加營隊對象:該市國小學童,且無須繳納活動費用。
(六)營隊內容:活動方式不拘,得採課程講授、遊戲體驗、手作實作、實驗或團康活動等多元形式,惟須結合廉潔與誠信議題,教學時數至少3小時;其中運用廉政繪本《臺灣鯨讚》進行教學達1小時者,得列為評核加分項目。營隊所需材料費用由各社團自行負擔;餐點(以一餐為限)、宣導品及保險費用由市府支應。
(七)各社團須指派至少5人參加該府政風處舉辦之工作坊,以瞭解廉政誠信觀念與交流營隊經驗。
四、活動詳情參閱「臺南市政府115年『廉青人』校園誠信營隊活動實施計畫」或來電洽詢該府政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