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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專區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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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2026-03-06 17:03:11
發佈者
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人氣
3

轉知花蓮縣「114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大學校院、高中職組)」校內申請至4月2日止

轉知花蓮縣「114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大學校院、高中職組)」校內申請至4月2日止

詳見相關連結,並請符合資格同學於期限前將資料交至課指組

申請資格︰
(一)設籍花蓮縣6個月以上。
(二)未享有公費待遇或未請領政府機關核發之獎學金。
(三)持有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四)無懲處紀錄且在校學業成績(或一般學科)平均80分(甲等)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