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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09:25:02
(最新編修時間 2026-05-17 09:2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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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學生自治程序 理性看待罷免案討論
近期部分媒體將本校學生會罷免案直接定性為「霸凌」、「派系打壓」或「學生鬥學生」,此類說法忽略了本案實際參與人數、法定程序與學生自治制度本質,已造成外界誤解。
依選舉委員會公告,本校學生會會員總數為 1969 人,罷免提議門檻為會員總數十分之一,也就是 197 人。本案提議罷免人數為 206 人,已超過法定門檻;後續正式罷免連署亦有 142 人提出,並經選委會審查後公告成立。
這些數字清楚顯示,本案並非少數人私下操作,也不是單純因個人恩怨或年級差異所造成的針對性行為。罷免制度本就是學生自治中的民主監督機制,當有一定比例學生對學生會運作提出疑慮時,應回到制度、程序與具體理由討論,而不是將依法參與公共事務的學生貼上「霸凌」標籤。
提出罷免之學生亦已依規定列出相關理由,內容涉及活動規劃、行政執行、組織管理、溝通協調與學生會運作等公共事務爭議。外界可以對罷免理由是否成立有不同看法,但不應在未完整了解雙方說法前,先以情緒化字眼污名化所有參與者。
學生自治的核心,本來就包含監督、質疑與被檢驗。若任何罷免、連署或監督行為都被直接操作成「霸凌」,不僅是對參與學生的不公平,也會讓未來學生因害怕被貼標籤而不敢參與公共事務,反而傷害學生自治的正常發展。
至於其他校安事件,因涉及個人隱私與依法處理程序,應交由正式機制釐清,不應與學生會罷免案混為一談,更不應以未經完整查證的說法延伸指控全體學生或參與自治者。
我們呼籲外界理性看待本案,尊重學生自治制度,也尊重所有依法參與程序的學生。不同立場可以討論,公共事務可以被檢驗,但不應將民主程序簡化為霸凌,也不應用片面敘事否定學生自治。
學生事務處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