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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

單位
總務處
時間
2026-06-23 11:13:53
(最新編修時間 2026-06-23 11:14:47)
發佈者
總務處/保管營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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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移撥意願調查】外交部無償讓與堪用鋼製檔案架(共95座),歡迎有需求之單位逕洽辦理

一、依據教育部 115 年 6 月 22 日臺教秘(一)字第 1150063337 號書函暨外交部 115 年 6 月 22 日外資電字第 11527513320 號函辦理。

二、外交部現有汰換之鋼製公用檔案架共計95座(規格及財物清冊詳如附件),為充分利用現有公務資源,開放具意願之政府機關及學校移撥接管。

三、特別提醒:本案相關勘查及移撥作業注意事項如下:

(一) 現場查看: 外交部訂於本(115)年 6 月 26 日下午 3 時至 5 時開放有意願之單位派員至該部汐止檔庫(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 120 號四樓)進行實地查看。欲派員現場查看之單位,請於 6 月 23 日下午 5 時前 聯繫該部承辦人登記。

(二) 移撥時程: 本案檔案架暫定於本(115)年 10 月上旬辦理移撥作業,外交部將以可一次整批接收之機關單位列為優先讓與對象。

(三) 費用負擔: 依規定,本案移撥檔案架之現場拆卸、搬運作業及所需相關衍生費用,均須由受讓需求單位自行負擔處理。請各單位自行評估搬運成本與實用效益。

四、校內各單位如評估具備放置空間且確有使用需求,請於 115 年 7 月 1 日前 逕洽外交部聯絡人資訊及電務處林專員佳羅(電話:02-2348-2717,電子信箱:cllin01@mofa.gov.tw)聯繫申請,並自行處理後續搬運事宜。

五、完成移撥程序後,請將相關移撥文件副知總務處保管營繕組,以利後續辦理校內財產登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