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拾獲物公告 遺失物(請至生輔組認領-公告後超過3個月未來認領,將另公告後逕行銷毀或處理)-查詢請按此連結 遺失錢(請至生輔組洽林日昇教官認領-超過6個月未來認領,將捐贈至本校急難救助基金)-查詢請按此連結 即日(114年2月14日)起於本校校園內拾獲金錢(財物),請逕送轄區派出所,請勿再送至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註:113年4月11日以前遣失物,已另於班群公告,不再新增) 上次更新時間:2025/2/14 下午 01:12:14 瀏覽次數:1141